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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BN |
9787100239028 |
定价 |
RMB30.00 |
售价 |
RM33.00 |
优惠价 |
RM24.75 * (-2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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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
(美)傑拉德·布拉德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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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者 |
童海浩 |
出版社 |
商務印書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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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 |
2024-07-01 |
装订 |
平裝. 無. 124 页. 19. |
库存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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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主體分為四章,第一章關注了人與共同體,這是作者思考法律問題的出發點。在他看來,法律所要意圖服務的人及其共同體,是一個道德現實,作者進而反思,如今的法律則已逐漸偏離了它應支持的這個道德現實。相較於它要指向的真正目的,如今的法律更偏愛合意。第二章則旨在找到聯結法律與民族文化或習俗道德的的途徑,試圖展開這個指南指向的核心任務,即將人法的道德性與人法的實在性相結合,在這裡存在一個作者著力解決的難點即法律既是規定性的,它是告訴人們應當做何事的規範,法律也是描述性的,是立法者與法官的行為之事實。
作者把它們看作法律的“雙重生命”,並且認為不是要否認法律的任何一重“生命”,而是要把這兩者整合進一個融貫的理解之中,也就是說法律既作為文化的技藝也作為道德規範。第三章檢討了宗教在憲法秩序中的角色,以及它與客觀道德的關係。第四章則關注最具實踐重要性的法律領域,犯罪與刑罰。另外,正文後還附有六個解釋性附錄,用來進一步闡明在正文中的那些限於篇幅而沒有展開的論證,這些附錄主要涉及“法律與道德”關係的討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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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序
導論
第一章 法律是為了什麼: 人及其共同體
一、人
二、婚姻
三、宗教
四、法律的道德根基
第二章 法律、文化、道德與道德相對主義
第三章 宗教、道德與憲法
第四章 犯罪與刑罰
結論
附錄
一、道德中立
二、隱私等
三、決斷
四、道德良知與法律良知的衝突
五、“你不能把道德制定成法律”
六、實證主義與自然法
書目綜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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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拉德·布蘭得利(Gerard V. Bradley)
聖母大學法學院(University of Notre Dame)教授,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、法律與宗教以及自然法理論。與約翰·菲尼斯(John Finnis)共同擔任聖母大學自然法中心(Natural Law Institute)主任,並聯合主編《美國法理學雜誌》(The American Journal of Jurisprudence)。代表作有《美國的政教關係》(1987)、《法律研究學生指南》(2006)、《法律、宗教與道德論文集》(2012)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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